泗水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
居民朋友们: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,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,请您自觉遵守《泗水县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禁放区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,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。我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一、本县行政区域内,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:东线以鲍村河—泗河至高峪河与泗河交汇点向北延伸至星吴公路为界(包括北尚舒村、鲍王庄村、大鲍村、徐家楼村、小鲍村、东曲泗村、中曲泗村、西曲泗村);西线以星吴公路中册镇石桥村西向南至泗河,顺泗河至金庄镇域西边界(包括乔家村、孟家村、官园村、晋家庄村、三角湾村、小三角湾村、孔家庄村、卞家庄村);南线以菏兖日铁路为界(包括尹城村、南玉沟村、五里庙村、鲁舒村、南尚舒村);北线以星吴公路为界(包括故县村、胡家庄村、中册一村、中册二村、中册三村、中册四村、石桥村、宋家庄村、西杨庄村、中杨庄村、东杨庄村、南临泗村、西音义村、东音义村)。禁放区域内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二、本县行政区域内,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(一)机关办公场所;(二)文物保护单位;(三)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;(四)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幼儿园、老年人休养场所;(五)建筑物的楼顶、阳台、楼梯、走廊、窗口;(六)林地、绿地等重点防火区;(七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(八)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、基地;(九)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(十)各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划定的其他场所。前款所列场所,各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,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。
泗河街道办事处、济河街道办事处、金庄镇、中册镇公布的禁放区如下:泗河街道办事处 圣华社区、圣源湖社区、舜发社区、金泉社区、东盛社区、古城社区、仲子社区、榆树园街、考棚街、仲子街、清真寺街、东关街、南关街、玉皇庙街、火神庙街、西关街、石桥街、幸福村、杨家庄村、穆家庄村、东立石村、西立石村、西曲泗村、中曲泗村、东曲泗村、鲍王庄村、大鲍村、小鲍村、徐家楼村、西涧沟村、东涧沟村、西洼村、东洼村。济河街道办事处
盛泉社区、龙城社区、新兴社区、金裕社区、光明社区、滨河社区、弘圣社区,世纪城社区,韩家庄村、高家庄村、何家庄村、孙家庄、礼泉村,五里庙村,鲁舒村,南尚舒村,北尚舒村。金庄镇
金欣社区、金华社区、金水畔社区,金庄村、尹城村、白庙村、卞家庄村、三角湾村、南王沟村、代家庄村、西王村、马家坡村、官园村、刘家洼村、西岩店村、孟家村、南曹村、北曹村、水泉村、乔家村、北玉沟前村、北玉沟后村、南临泗村、东音义村、西音义村、房家楼村。
中册镇
中册一村、中册二村、中册三村、中册四村、东杨庄村、西杨庄村、中杨庄村、故县村、胡家庄村、石桥村、宋家庄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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