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事程序
1、申请;
2、受理、校验证件,录入登记;
3、案例初审,进行现场勘察丈量,提出初审意见;
4、案例复审,复核初审意见,提出复审意见;
5、案例审批,全程审核后,签署审批意见;
6、缮证,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
7、收费发证;
8、结案归档。
二、申报资料
1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;
2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
3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4、单位申请书(公房);
5、竣工验收资料;
6、施工许可证;
7、零星建设审查证;
8、计委批复;
9、选扯意见书;
10、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;
11、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(公房);
12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承诺时限
30个工作日
四、收费标准
1、登记费(发改价格[2008]924号):住宅80元/宗;其他550元/宗。
2、测绘费(财综[2001]94号):
住宅1.36元/m2,
营业2.04元/m2,
其他2.72元/m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