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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1-4月份我县农民购买商品房占半数以上
  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07  /  浏览:1420 次  /  

     

     
        近日从县房管所获悉,我县1-4月份共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924起,其中农村户口471户,占备案总数的51%,超过半数以上。
        自2009年7月我县实施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以来,吸引了大批农民进城购房安家落户,有力地拉动了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,加速城市改造开发进程。今年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的时机,开展了大规模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优惠政策宣传活动,吸引了众多外出务工农民群众前来咨询,他们对家乡城市建设发展速度之快感到惊讶,纷纷表示有意进城购房。据悉,进城购房农民在办理《农民购房优惠证》后,凭优惠证购房时享受众多优惠,即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,将获得所缴税额50%的奖励,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50%交纳;免交抵押登记费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费;进城购房后,原宅基地可以继续保留,土地承包关系不变,还继续享受种粮等各项补贴;开发企业不得高于同期团购价出售给办理优惠证的农民;本人及直系亲属可在购买地入户,纳入社区户口管理;从事个体经营者给予自主创业优惠政策,税务部门一律免收办理税务登记工本费等。仅今年1-4月份就为农民办理《购房优惠证》498个,农民进城购房已成为我县商品房购买市场的“主流军”。(王新石宗尧)

    1-4月份我县农民购买商品房占半数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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